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地址:江苏省镇江市大港新区青龙山路8号 电话:0511-88987865 手机:13511696272
电子邮件: 传真:
发往: 日期:2022.3.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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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自:金伟 我方登录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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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注: 如果未收全传真或有任何其他问题, 请即联系) 共1页
询价函
贵经理,你好!
我公司因生产需要采购润滑油(脂)一批,请予报价。具体规格及数量见供货一览表。
报价应单独密封并注明:(含税13%)
1、付款方式(货到、票到并入账后3个月付90%货款,10%留作质保金,承兑支付)如对付款方式存有偏离,可在报价补充说明中写明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。
2、报价有效期(不少于20天)、交货期15天内到货(如有偏离请写出具体时间)、质保期一年。到货需提供合格证、材质证明等资料。货物须按照标准要求喷码及标识,配合提供报检资料。
3、*请提供生产资质、使用业绩。没有业绩作废标处理。
4、明细报价单应标注产品的品牌或产地,报价含运费、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及13%增值税(一票制),如国家税率调整,按合同含税价格/(1+合同约定税率)*(1+国家规定的新税率)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。
5、投标方必须详细阅读附件招标文件采购报价书,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,
联系人:金伟, 0511-88987865, 13511696272
技术咨询: 颜正平13951401781
6、*线下投标的请在快递外壳上注明“投标”字样以及标的名称及单位名称。
7、*缺项、无明细报价、无公司盖章属废标。
8、请尽量在阿里巴巴网上报价,如暂时无法网上报价请于2022年4月1日上午10:00前将报价(含明细报价单)快递或送至我公司(地址:江苏省镇江市大港新区青龙山路8号)。开标时间(暂定):2022年4月1日,下午14:00(北京时间)。满足招标技术要求及供货期,低价优先原则。
9、招标人将按《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考评管理规定(试行)》对供货商进行管理考核。
10、合同主要条件
10.1、交货地点:中文字日产幕乱无广告厂区。
10.2、责任追究:凡属供方原因给需方造成安全、生产、质量、设备等事故的,供方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,同时需方有权向供方索赔不少于30%的间接经济损失。
10.3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:双方友好协商解决,对于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争议,提交镇江仲裁委员会仲裁,仲裁结果为终局裁决,对双方均有约束力。在仲裁期间,合同应继续执行。
10.4、卖方不能按期交货,除买方同意或不可抗力因素外,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延迟费,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.1%计算;逾期20天,买方有权解除合同,并按照货款的20%计算违约金(违约金与延迟费不并存)。
10.5、如果设备验收未通过,卖方应重新备货,且按照交货期进行考核,每延迟一天,每日按违约部分价款的0.1%支付延迟费,如果20天无法重新交付或者重新交付后仍然不合格,买方有权解除合同,并按照合同价款20%计算违约金(违约金与延迟费不并存)。
10.6、质保期内,卖方不能按约定履行质保义务,影响买方正常运营,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卖方承担合同价款20%违约金。
11、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务合作部所有。
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商务合作部
2022.3.25